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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建立诚信价格体系 服务渭南经济社会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——访渭南市物价局局长杨根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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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时间:2006-11-27 11:06:02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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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渭南市物价局、渭南人民广播电台、渭南广播电视报社联合主办的“创建价格诚信单位”的活动,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测评阶段。日前,就我市创建价格诚信单位,构建和谐的价格诚信体系,对渭南的社会发展有如何影响等话题,专访了渭南市物价局局长、渭南市创建价格诚信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根成。 记者:杨局长,为什么要举办这样大型的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? 杨局长:为贯彻《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创建公开透明、公平交易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,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,决定开展价格诚信、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。 记者:我们从相关文件了解到,创建价格诚信活动从年初就开始了。为什么把这样一个活动持续一年的时间? 杨局长:开展这样一个大型的活动,不是走过场,也不是简单评比,而是要借此活动,创建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价格诚信体系,让广大市民能够充分享受到市场诚信、价格公平带来的和谐消费环境,一定要让市民确实受益;同时我们也是要通过这样一个活动,在各行各业树立“以诚实守信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”的新风气。所以我们在年初就制定了详细的“开展价格诚信活动,争创价格诚信单位”活动方案和评比办法,详细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计划,分成了组织准备阶段、宣传动员阶段、价格诚信创建阶段、评审阶段、表彰授牌阶段。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工作,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测评阶段。在实际创建中,我们也力争把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的过程,变成宣传价格诚信的实际行动。从根本上说就是借创建活动的东风,整合我市价格市场,提高商家诚信意识,服务渭南社会发展。 记者:我们开展这样活动,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? 杨局长:开展价格诚信活动,目的在于引导、促进、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,建立公开透明、公平交易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,降低交易成本,提高经济运行效率。同时也希望通过创建消费者放心的购物环境,树立物价部门诚信为民的形象,使价格诚信单位成为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——商誉和品牌。 记者:评选价格诚信单位遵循什么原则?怎么能保证评选出来的结果公正公平? 杨局长:我们依据政府引导、企业参与,消费者认可,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,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作用,完善评价机制,鼓励价格诚信行为,营造诚信兴商的浓厚气氛。特别是在评选“价格诚信单位”时,一定坚持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坚持以人为本原则、公开原则、公正原则、坚持标准原则。 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公平,我们与渭南人民广播电台、渭南广播电视报两家媒体共同主办测评活动,就是把我们的创建和测评工作,自觉地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,相信评选出来的结果能够经受住市民的检验。 记者:这样的创建活动以后还会继续吗? 杨局长:开展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我们会坚持做下去,因为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和谐的消费环境,而和谐的消费环境离不开良好的诚信度做支撑。所以我们将每两年举办一次这样的创建活动。 记者:你对参加本年度评比的单位有什么希望吗? 杨局长:由于评选活动不受名额的限制,只要是符合价格诚信单位标准的,都可以评为价格诚信单位。希望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,要把握住为企业增加商誉这个无形资产的宝贵时机,积极踊跃参加到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中来,争创价格诚信单位。努力在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中争得一席之地,获得消费者一致认可的“口碑”。 对不参加创建“价格诚信单位”的经营者,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其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。通过宣传教育、监督检查、惩处违法、规范引导,促进其价格行为符合价格诚信标准的要求。 希望参加评选的单位,经过一年时间的创建,都能达到价格诚信单位的标准。
供稿:本报记者 高东风 王长江 |